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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律师陈平凡就“游济安事件”接受采访

2011-11-09 23:16:23 来源:


长沙律师陈平凡就“游济安事件”接受采访

长沙律师陈平凡就“游济安事件”接受采访
发表日期:2011-11-8 15:19:06 浏览次数:15

    “游济安事件”目前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热点舆论事件,如何应对其引发的舆论危机,不仅考验地方政府部门的智慧,也考验着他们的能力和水平。
  “在现代信息社会,一味地捂盖子拖时间,不仅会让政府部门本身的社会信任度下降,而且还会激化社会矛盾。相反,尽可能快速、及时地披露手头掌握的第一手真实的信息和材料,不仅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知情权,也能尽快修复当地政府公信力丢失和不足等问题。”11月7日,湖南律师陈平凡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二次尸检本身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此社会各界本身确实需要一个理性的认识。但是,如果最终调查结论披露的时间拖得太长,不仅影响到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也容易削弱结论本身的可信度。
  “依据目前的制度设计,对于一些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关注度的案件,检察机关其实可以尝试提前介入,从而确保调查本身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可信。”陈平凡认为,虽然目前游济安死亡的真实原因还无法确认,但既然新化县委县政府已经牵涉到了其中,成为被质疑的一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调查就不能仅仅局限于二次尸检等技术层面阶段,而应适当升级,尽快进入到更高级别的调查。
  “调查组的组成,必须抛开、超越新化县委新政府这一级别,最好由湖南省来进行,最少也要由娄底市来进行。同时,调查组的组成人员最好也不能有新化籍的人员。”陈平凡认为,根据回避原则,案件当事方必须自动回避。一般而言,由上一级政府部门或者异地没有利益关系的部门来介入、主持调查,更能增加调查本身的独立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也更能有效还原和维护事件的真相,尽可能减少和消除社会各界的质疑和不满

 

来源: 法制日报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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