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平凡律师网
cpflawyer.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购买二手房处于出租状态,购房者无权收回房屋
2011-08-31 17:35:25 来源:陈平凡
案情简介:唐先生称:我2010年1月份买了一套正在出租的二手房,原租赁到期日为2011年7月,该房子租金是一年一付,今年七月付下一年度房租。因本人等着结婚用房,7月房租到期后我不想再承租出去,请问我是否可以叫其搬出?再则我并没有与现有租房人签订租房合同,是不是不要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
湖南长沙律师陈平凡:依照《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所以本案的原有租赁合同对唐先生继续有效,唐先生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唐先生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议二手房买受人应当在购房前充分了解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出租,租赁期限是否快到期,避免影响自己的购房用途或自己的投资计划。
- 大家都在看

家乐福诬陷70岁老人购物偷盗被起诉 发表日期:2011-11-30 9:28:57 浏览次数:8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